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持續肆虐,為全球帶來沉重的疾病負擔,香港亦持續出現個案及爆發。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對公共衞生及社會的影響,讓社區回復正常和持續運作,需要有顯著比例的人口盡早接種疫苗。事實上,新冠疫苗被視為一項透過增加人群免疫以達致控制疫情的中長期重要公共衞生措施。
本地數據顯示,對於成年人口的所有年齡組別,接種新冠疫苗高度有效減低感染後的住院率和死亡率。
政府會參考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及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聯合科學委員會)的建議,同時考慮疫苗供應情況,疫苗接種的進度,審視疫情形勢,以便適時決定及更新有關安排。 有關最新疫苗接種安排,請參閱有關計劃。
新冠疫苗主要分為四種不同技術平台,包括滅活疫苗(Inactivated vaccine)(如科興「克爾來福」疫苗及國藥疫苗)信使核糖核酸疫苗(mRNA vaccine)(如BioNTech/復星「復必泰」疫苗及莫德納疫苗)、病毒載體疫苗(Viral vector vaccine)(如阿斯利康疫苗及康希諾「克威莎」疫苗),以及蛋白質亞單元疫苗(Protein subunit vaccine)(如Novavax疫苗)。
現時政府計劃下提供的疫苗種類,請參閱常見問題3 。
有關政府計劃以外,自費接種私營市場提供的新冠疫苗,請參閱常見問題35 。
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過往及現在提供給市民的新冠疫苗,其資料載列於下表。
技術平台 | 信使核糖核酸(mRNA) | 滅活 (Inactivated) | |
簡稱 | 復必泰 | 莫德納 | 科興 |
英文商品名稱 | Comirnaty | Spikevax | CoronaVac |
中文商品名稱 | 復必泰 | - | 克爾來福 |
配方及 其有效成分 |
(1) Omicron 變異株 XBB.1.5兒童配方(每劑10微克Raxtozinameran) (3) JN.1 配方(每劑30微克Bretovameran)# |
JN.1配方# 12歲或以上青少年及成人 (每劑0.5毫升即50微克新型冠狀病毒JN.1 mRNA) |
原始株配方 每劑0.5毫升含滅活的新型冠狀病毒(CZ02 株)及佐劑氫氧化鋁 |
接種方式 | 肌肉注射 聯合科學委員會尤其建議兒童及青少年可於大腿前外側中段部位進行肌肉注射。 |
肌肉注射 | |
輔料 | [(4-羥丁基)氮雜二基]雙(己烷-6,1-二基)雙(2-己基癸酸酯)(ALC-0315)/ 2-[(聚乙二醇)-2000]-N,N-二十四烷基乙醯胺(ALC-0159)/ 1,2-二硬脂醯-sn-甘油-3-磷酸膽鹼 (DSPC)/ 膽固醇 / trometamol / trometamol hydrochloride / 蔗糖 / 注射用水 |
脂質 SM-102(heptadecan-9-yl 8-{(2-hydroxyethyl)〔6-oxo-6-(undecyloxy)hexyl〕amino}octanoate) / 膽固醇 / 1,2-distearoyl-sn-glycero-3-phosphocholine (DSPC) / 1,2-Dimyristoyl-rac-glycero-3-methoxypolyethylene glycol-2000(PEG2000-DMG)/ trometamol / trometamol hydrochloride / 醋酸 / 三水醋酸鈉 / 蔗糖 / 注射用水 | 磷酸氫二鈉 / 磷酸二氫鈉 / 氯化鈉 / 注射用水 |
備註 | (1)–(2)在特殊情況下因應政府疫苗接種計劃的需要而使用 (3)根據第138A章註冊的藥劑製品(HK-68417)# 政府疫苗接種計劃已停止使用原始株疫苗、原始株/Omicron變異株 BA.4-5二價疫苗及Omicron 變異株 XBB.1.5(每劑30微克Raxtozinameran)。 |
根據第138A章註冊的藥劑製品(HK-68388)# 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已停止使用Omicron變異株XBB.1.5疫苗。 |
此疫苗的配方與其註冊版本(HK-67663)完全相同 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已停止使用此疫苗。 |
# 政府由2024年11月19日起為12歲或以上合資格的人士提供JN.1 新冠疫苗。
接種新冠疫苗的最低年齡為6個月大。
現時政府計劃下,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可用作初始劑次及額外加強劑。
根據最新聯合科學委員會建議,以下人士只需接種一劑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或兩劑滅活疫苗便完成新冠疫苗初始劑次:
- 五歲或以上人士不論曾否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及
- 六個月大至四歲的兒童,並且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
然而,以下人士仍需按疫苗製造商建議,接種兩劑或三劑疫苗以完成初始劑次:
- 六個月至四歲的兒童,從未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
此外,免疫力弱人士需較其他人士接種更多劑次的疫苗,詳情見「免疫力弱人士接種新冠疫苗須知及常見問題」。
有關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針對不同組別市民的接種劑數和各自建議的接種時間表,請參閱「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若你計劃同時接種新冠疫苗與其他疫苗,請跳至常見問題 8。
若在政府計劃下獲建議接種多於一劑初始劑次(例如: 未曾感染的6個月至4歲人士),應在可能的情況下使用同一款疫苗以完成初始劑次。然而,在特殊情況下如接種疫苗人士不能以同一款疫苗完成接種,例如在接種第一劑後出現速發嚴重副作用,或未能獲供應/取得有關疫苗,則可按個別情況考慮接種另一款/品牌疫苗。醫護人員會考慮個別情況安排接種。
由2024年10月4日起,政府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只會提供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合資格接種加強劑的市民,如初始接種時曾接種新冠滅活疫苗,可以後續接種新冠信使核糖核酸疫苗作為加強劑。
在知情同意下,新冠疫苗可與其他疫苗(*)(包括減活疫苗)同時接種,或在接種其他疫苗(*)之前或之後的任何時間接種。如果接種人士或其家長欲分開時間接種新冠疫苗和減活疫苗(例如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德國麻疹及水痘混合疫苗; 減活噴鼻式流感疫苗),相隔14日即可。
有關同時接種新冠疫苗與季節性流感疫苗的更多資訊,請按此。
*附註:如屬猴痘高暴露風險人士如需安排暴露前接種猴痘疫苗,建議與接種信使核糖核酸新冠疫苗(例如復必泰、莫德納)之前或之後最少相隔四星期。
聯合科學委員會建議,如本地能獲得供應,應選用JN.1譜系的新冠疫苗為合適人士接種。政府由2024年11月19日起為12歲或以上合資格的人士提供JN.1 新冠疫苗,並為6個月至11歲的幼兒及兒童繼續提供XBB新冠疫苗。政府亦正與疫苗供應商探討採購JN.1疫苗幼兒配方及兒童配方的安排。
一般而言,接種新冠疫苗之前或之後並不需要進行病毒或抗體化驗。抗體水平呈陰性或數值偏低,並不代表缺乏疫苗的保障。如果你有2019冠狀病毒病症狀,請諮詢醫生並在有需要時進行測試。
相關捐血指引,請按此。
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接種任何新冠疫苗前,你應先瀏覽「有關疫苗」網頁,並細閱相關接種須知,以了解是否適合接種新冠疫苗。
對於曾有過敏史的人士,有以下兩種情況需謹慎並應諮詢醫生:
如接種疫苗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請諮詢你的醫生。
過敏性休克指急性的嚴重過敏反應,包括多種臨床症狀和病徵,例如紅疹、噁心、頭暈、低血壓、腫脹或喘鳴(呼吸困難)。 2020年12月14日至23日期間,美國進行了1,893,360 劑復必泰疫苗的第一劑接種。在當地衞生部門疫苗不良反應事件報告系統(Vaccine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System)接獲的不良反應事件當中,有21宗個案為接種復必泰疫苗後出現過敏性休克,相等於每注射 100 萬劑疫苗中有 11.1 宗個案。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就其中20宗個案取得的後續資料顯示,出現過敏性休克的人士均已康復或出院。在該21宗個案中,17名(81%)患者曾有敏感或過敏反應的記錄,7名患者曾有過敏性休克的記錄。
患有急性發熱的人士,應延遲接種新冠疫苗。
然而,如果你出現輕微發燒或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請諮詢醫護人員。
孕婦感染2019 冠狀病毒病有較高風險出現併發症。
新冠疫苗可以在懷孕期間的任何時間安全接種。 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在第二孕期中段接種新冠疫苗,以達到對孕婦、胎兒和嬰兒最佳保護。
世界衛生組織不建議因接種疫苗而停止哺乳。由於新冠信使核糖核酸疫苗不是活病毒疫苗,它不太可能對母乳哺育的幼兒構成風險。
香港兒科醫學會、澳門兒科專科醫學會、香港中華醫學會有限公司、香港兒童免疫過敏及傳染病學會、香港婦產科學會、 香港兒童及青少年皮膚科學會、香港護理學院、 香港兒科護理學院、 香港兒科護士學會、防止虐待兒童會、香港助產士會和香港學校護士學會的2023年10 月20日的聯合聲明,強烈建議孕婦和餵哺母乳的母親根據本地的疫苗接種建議,完成新冠疫苗接種。
有關香港婦產科學院對懷孕及哺乳期婦女接種新冠疫苗的建議(暫擬;更新於 2022 年 5 月 6 日),請按此。
聯合科學委員會參考了世界衞生組織的最新建議、本地新冠疫情、海外做法和最新科學實證後,建議孕婦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以較後者為準)至少六個月後接種額外的加強劑(每次懷孕一次)。有關詳情,請參考「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
本地數據顯示,對於成年人口的所有年齡組別,接種新冠疫苗高度有效減低感染後的住院率和死亡率。長者仍然面臨因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患重症和死亡的最高風險,他們應按建議間距接種新冠疫苗。
請參閱以下信息圖表:
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參考了世界衞生組織的最新建議、本地新冠疫情、海外做法和最新科學實證後,建議18歲或以上有長期病患人士於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以較後者為準)至少六個月後接種額外的加強劑。有關詳情,請參考「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
根據香港風濕病學學會在2021年5月發表的 「有關⾃⾝免疫性風濕病患者接種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的共識和建議」,如病情相對穩定並在短期內沒有調整藥物,專家認為風濕病患者應考慮接受新冠疫苗注射,以減低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和併發症的機會。風濕病雖然是長期病,但不屬於新冠疫苗的禁忌症。在⼤部分情況下,疫苗接種的好處遠⼤於風險。
正服用由醫生處方抗凝血藥的人士,可接種新冠疫苗,並應繼續藥物治療。接受肌肉注射疫苗後,應按壓針口至少5分鐘。
毛細血管滲漏綜合症的症狀包括手臂和腿部迅速腫脹、體重突然增加、頭暈和低血壓等。如果你曾患有毛細血管滲漏綜合症,請在接種信使核糖核酸疫苗前諮詢醫護人員。
根據最新聯合科學委員會建議,曾經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之六個月至四歲人士只需接種一劑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或兩劑滅活疫苗以完成新冠疫苗初始劑次。 至於五歲或以上人士,無論曾否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亦只需接種一劑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或兩劑滅活疫苗便完成新冠疫苗初始劑次。
接種加強劑方面,高風險群組人士,如已完成初始劑次,不論過往已接種多少劑疫苗,於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至少180日後 (以較後者為準) ,可免費接種額外的加強劑。詳情請參閱「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不確定曾否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
對於不確定曾否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應按沒有感染人士一樣接種新冠疫苗。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人士可安全接種新冠疫苗,接種前無須事先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篩查。
為提升個人的抗體水平,不確定曾否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或衞生署系統沒有其康復紀錄的人士,建議跟從適用於沒有感染人士的相關接種要求。換言之,有關人士建議按其年齡組別,按時接種適用於沒有感染人士的疫苗劑量。
市民可電郵到 enquiry_chpweb@dh.gov.hk 查詢有關其在政府系統上的康復紀錄的相關問題。
曾接觸2019冠狀病毒
現時並不建議以新冠疫苗作為暴露後預防用藥。目前尚無證據證明以新冠疫苗作為暴露後預防用藥的安全性和成效。
根據最新聯合科學委員會建議,大部份市民只需接種一劑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或兩劑滅活疫苗便完成新冠疫苗初始劑次,詳情請參閱問題5。
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的合資格接續接種疫苗的市民,如曾在香港以外地區接種了新冠疫苗,隨後又未在香港接種新冠疫苗,請於接續接種疫苗當日帶上你的身分證明文件,香港以外機構發出曾接種新冠疫苗的記錄證明(載有疫苗接種日期,接種地點和疫苗類型),直接前往無須預約的疫苗接種地點接種。工作人員在澄清關於曾接種的新冠疫苗等詳情後,會考慮為你提供疫苗接種。
有關個別符合資格人士接種額外加強劑的資訊,請參閱問題31。
根據復星醫藥/德國藥廠BioNTech提供資料,供港之復必泰疫苗目前未有清真認證。
根據莫德納提供資料,供港之新冠疫苗不含源自動物的成分(包括豬衍生產品),然而有關疫苗目前未有清真認證。
伊斯蘭教法允許接種新冠疫苗。很多伊斯蘭專家和學者均認為,肌肉注射的新冠疫苗不會令齋戒無效。
請參閱「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有長期病患人士包括:
(1) 長期心血管疾病(患有高血壓但無引發併發症的人除外)、肺病
(2) 新陳代謝疾病或腎病、肥胖(體重指數 30 或以上)
(3) 患有長期神經系統疾病,以致危及呼吸功能,或難於處理呼吸道分泌物,或因此病增加異物吸入肺內風險的人士,或欠缺自我照顧能力的人士
(4) 長期服用亞士匹林的兒童或青少年(6 個月至 18 歲)
有長期病患人士請在接種疫苗當日提供醫生信或相關的證明文件(如註明與接種人個人資料相符的門診預約信或預約記錄、覆診的到診紙或病假紙、醫療費收據、醫療報告,醫生處方記錄或醫生處方藥物包裝等),以供現場醫護人員進行評估,或向在場醫護人員查詢。
免疫力弱人士包括:
(1) 現正接受或過去12個月內曾接受腫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療
(2) 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並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
(3) 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症或正長期接受透析治療
(4) 晚期或未接受治療的愛滋病病毒感染
(5) 正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或過去 6 個月內曾接受過免疫抑制性化療或放射治療
如果你是免疫力弱人士並需按免疫力弱人士接種間隔接種疫苗,請你在接種疫苗當天,帶同相關的醫生證明文件到指定的接種地點,以確認你符合接種疫苗的資格。請按此下載有關醫生證明文件的範本。
如免疫力弱人士早前接種其他劑數的疫苗時已獲發有關醫生證明文件,接種人士可帶同仍處於有效期的文件前往接種。免疫力弱人士亦可直接諮詢疫苗接種地點醫護人員。
醫護人員包括:
(1) 前線醫護人員
(2) 醫護機構內的支援人員
(3) 院舍職員
(4) 處理新冠病毒的實驗室人員
醫護人員應攜同他們的職員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到疫苗接種地點以確認他們接種額外加強劑的資格。
聯合科學委員會認為所有本地獲供應的新冠疫苗均能有效減低新冠重症和死亡的風險。
要維持疫苗的保護力,最重要是按接種時間表接種適當劑量的疫苗。世界衞生組織(世衞)亦指出,高風險人士應按時接種加強劑,以減低重症和死亡的風險。
專家經審視最新流行病學情況、相關疫苗的科學證據以及海外疫苗接種做法,認為如本地能獲得供應,應選用JN.1譜系的新冠疫苗為合適人士接種。政府由2024年11月19日起為12歲或以上合資格的人士提供JN.1 新冠疫苗,並為6個月至11歲的幼兒及兒童繼續提供XBB新冠疫苗。政府亦正與疫苗供應商探討採購JN.1疫苗幼兒配方及兒童配方的安排。
由於本地註冊的疫苗需通過監管當局的評估,以確保符合安全性、有效性和品質要求,聯合科學委員會不反對根據製造商的建議及臨床評估使用在香港已註冊的新冠疫苗。有關疫苗接種需要在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
有關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提供的疫苗,請瀏覽常見問題3。
有關自費接種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以外的疫苗,請瀏覽常見問題35。
如接種人士符合資格接種額外加強劑,最近完成的那一劑又並非在香港接種,請帶同你的身份證明文件,香港以外機構發出曾接種新冠疫苗的記錄證明(載有疫苗接種日期,接種地點和疫苗類型)直接前往疫苗接種地點(容許即場接種的場地)接種疫苗。工作人員在澄清關於曾接種的新冠疫苗等詳情後,會考慮為你提供疫苗接種。
此外,曾經在香港以外地區接種了疫苗,而未能於網上系統預約接種下一劑正確劑次疫苗的人士,請直接前往疫苗接種地點(容許即場接種的場地)接種。此外,他們亦可選擇參與疫苗接種計劃的私家醫生及診所,直接與私家醫生及診所預約接種疫苗。
若你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請參閱常見問題23。
有關疫苗接種地點名單,請瀏覽「有關計劃」網頁。
合資格的市民,可根據政府新冠疫苗接種計劃下不同地點的營運安排,例如診所的位置、開放時間、服務人士類別和預約安排等選擇接種地點。透過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的各疫苗接種紀錄系統,不同接種地點的醫護人員可查看市民以往本地的新冠疫苗接種記錄及輸入加強劑的記錄。
在政府新冠疫苗接種計劃下,市民可在網上預約系統預約接種新冠信使核糖核酸疫苗。政府將會按疫苗供應情況為市民接種其中一款適合年齡的新冠信使核糖核酸疫苗作為額外加強劑。
有關政府計劃以外私營市場提供的新冠疫苗,請參閱常見問題35。
疫苗接種紀錄會顯示實際接種的劑次。紀錄上不會顯示「額外加強劑」或「新冠疫苗加強劑」。
私營市場接種註冊的新冠疫苗(自費),不屬於政府的接種計劃, 疫苗製造商/供應商可自行選擇將已註冊的疫苗進口並出售給私人醫療機構或醫生,供非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使用。
註冊新冠疫苗的名單請按此 (只有英文)。
如不獲政府免費提供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包括優先組別以外的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但又希望接種疫苗,請諮詢家庭醫生有關現時私營市場可供應已註冊的新冠疫苗,及考慮自費接種有關疫苗作個人保護。收費會由私營機構自行決定。
有關私營市場提供新冠疫苗的安排,請按此。
專家強調不應視現時接種加強劑的建議為每年或定期接種加強劑。
政府已推出一項全港性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政府計劃),按高危類別分階段及有秩序地為所有合資格人士免費接種新冠疫苗。在政府計劃下,新冠疫苗接種會在不同處所進行,包括醫院、診所及外展至院舍。
政府設立網上預約系統,供市民預約在指定地點接種新冠疫苗。市民亦可到其他無須網上預約的地點接種疫苗,有關詳情,請按此。
衞生署已參與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推出的「短訊發送人登記制」,市民使用網上預約系統預約疫苗後,會收到由#DH-VACCINE 發出的確認/提示短訊。
請參閱相關網頁資訊。
現時網上預約系統只接受香港身份證﹑香港出生證明書﹑領事團身份證﹑持有申請香港身份證收據及豁免登記證明書五種證件。持有其他證件的香港居民,他們可前往私家診所新冠疫苗接種站,他們會預留少量接種名額給有特別情況的個別人士。
使用網上預約系統,需要在進行預約的當日起計28日內符合相關的疫苗接種間隔及年齡要求才可進行預約。
如市民曾經在政府接種計劃下接種新冠疫苗,預約接種疫苗時請小心輸入你上一劑疫苗的接種日期,並建議你參閱電子針卡顯示的上一劑疫苗的接種日期。請瀏覽常見問題43及50以了解更多。
市民可聯絡提供即場接種的場地預約接種,詳見疫苗接種地點名單。
如果你未曾在香港接種疫苗,請你瀏覽「曾在外地接種疫苗人士」以了解接續接種疫苗的安排。
此外,網上預約系統現支援第一至第九針的預約。如果你符合資格接種第十針疫苗,請直接前往無須預約的疫苗接種地點接種疫苗。
如有進一步查詢,可電郵到 vacs@dh.gov.hk
請按此了解更多惡劣天氣下的安排。
如因惡劣天氣或其他原因未能按預約日期及時間接種疫苗,市民可以在原定預約時間前到預約網站更改預約。如原定預約時間已過,市民可到預約網站重新再次預約接種。
如市民對政府計劃下的接種安排有進一步查詢,可直接向疫苗接種場地職員或向你的家庭醫生查詢。
政府新冠疫苗接種計劃下,疫苗接種服務提供者需要將新冠疫苗接種的詳情記錄於相關的資訊系統。公眾人士可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內的「疫苗紀錄」功能顯示自己的電子針卡並下載列印版本的疫苗接種紀錄。
如未能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展示及下載2019冠狀病毒病電子疫苗接種紀錄,請聯絡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熱線:3467 6300 或 電郵: ehr@ehealth.gov.hk )查詢。
如發現電子針卡中康復者身份有誤,請電郵到 enquiry_chpweb@dh.gov.hk 查詢。
如發現電子針卡的個人資料有誤,請見問題46。
你的疫苗接種紀錄列有疫苗的批次/批號。
市民完成接種疫苗後,便可獲紙本疫苗接種紀錄。他們同時可透過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內的「疫苗紀錄」功能顯示自己的電子針卡並下載列印版本的疫苗接種紀錄。
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已接種疫苗的人士可電郵到 vacs@dh.gov.hk 查詢,電郵中請提供有關紙本針卡左下方的「Ref」的參考編號。如果你的紙本針卡沒有參考編號,又或者你希望使用其他方法查詢,你亦可向為你提供疫苗接種服務的機構(即有關的診所)尋求協助。
非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自費接種疫苗的人士,請直接向為你提供疫苗接種服務的診所尋求協助。
有關電子針卡紀錄上康復紀錄的查詢,請電郵到 enquiry_chpweb@dh.gov.hk
如欲更改預約疫苗接種的電話號碼,請電郵到 vacs@dh.gov.hk 查詢。
本港居民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是根據香港身份證作紀錄的,疫苗紀錄上的資料需要與香港身份證一致,因此未能安排改為以護照資料作紀錄。
為配合一些海外地區日趨普遍的入境規定(包括疫苗接種要求),特區政府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發出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已加入接種人士的出生日期、性別和其接種疫苗的生產商資料。有關詳情,請參閱有關計劃 - 疫苗接種紀錄。
巿民出行往任何香港以外地區前必須先了解當地的入境規定,包括疫苗接種的要求,相關規定以當地政府最新的公布為準。
由於不同的疫苗接種地點所使用的電腦系統及設備有所不同,部份接種地點提供的疫苗接種紀錄會以黑白列印,部份亦不會列印參考編號,但不影響疫苗接種紀錄的準確性及完整性,接種者可放心保存有關紀錄。
如你在香港以外地區接種疫苗,並已向政府申報非本地疫苗紀錄, 又以相同的身份證明文件在香港接種疫苗及登記醫健通,你可於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內的「疫苗紀錄」功能一併查閱包括本地及非本地的疫苗接種紀錄。你亦可於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自行輸入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以上載至醫健通系統。有關登記醫健通的查詢,請聯絡電子健康紀錄申請及諮詢中心(熱線:3467 6300 或 電郵:ehr@ehealth.gov.hk )。
請注意,衞生署發出的紙本疫苗接種紀錄只會顯示本地的疫苗接種紀錄,並不會載有你透過自願申報的非本地新冠疫苗接種資料。
市民可參閱常見問題43,了解查閱電子針卡的方法,以便透過網上預約系統預約接種疫苗。
此外,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的診所能查閱市民在香港的新冠疫苗接種紀錄,並在接種新一劑次疫苗後列印完整的本地疫苗接種紀錄。合資格接種疫苗的市民,可直接聯絡疫苗接種地點了解預約免費接種疫苗的安排,有關疫苗接種地點名單請按此。
至今,已有充分科學證據及安全數據顯示新冠疫苗的裨益高於其風險。疫苗不僅可以保護個人免受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亦能降低接種者受感染後的病情嚴重性。符合安全、效能和素質的新冠疫苗已經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申請註冊。
《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已於十二月二十三日午夜到期並失效。新冠疫苗受《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規管。
根據第138A章,「藥劑製品」(包括疫苗)必須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質標準,並獲得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批准註冊,方可在香港銷售或分銷。
衞生署有既定機制嚴肅跟進每一個接收藥物(包括疫苗)的不良反應報告。衞生署一向設有藥物警戒系統,當中包括收集藥劑業界及醫護人員呈報的疫苗接種後出現的不良反應報告(尤其是嚴重的不良反應),就呈報相關資料會進行因果關係評估,確定是否與疫苗接種有關。衞生署亦會監察先進國家和地區的藥物監管部門及參考世界衞生組織對有關疫苗的最新安全及成效評估。如認為接種有關疫苗的風險高於效益,衞生署會採取適切的跟進行動,包括提交相關資料給管理局轄下的藥物註冊委員會考慮是否需要暫時吊銷或撤銷相關疫苗的註冊。
就新冠疫苗可能引致的不良反應,衞生署會根據第138A章,並參考現有機制進行監察,並會保持一貫的監控水平。
有關疫苗副作用的資訊,可以參閱「有關疫苗」網頁。
一般而言,新冠疫苗常見的副作用通常輕微而且是暫時的。部份人士亦可能出現較嚴重,但一般較罕見的異常反應。接種疫苗後,你將被要求在觀察區逗留15分鐘。
如要減輕注射部位疼痛和不適,可使用乾淨清涼的濕毛巾敷在該位置,稍微活動一下手臂。多喝一點清水以減低輕微發燒引起的不適。
如出現以下情況,請徵詢你的醫生或其他醫護人員(例如牙醫、藥劑師、護士和中醫師):
在你就醫時,請確保將接種疫苗的詳情告知醫護人員,並向他們出示你的接種疫苗記錄卡(如有)。他們將提供建議,處理你的狀況並進行適當評估,以便向衞生署報告任何判斷為在醫學上需關注的疫苗接種異常事件。
如你對先前接種的新冠疫苗或對多於一種藥物曾有即時(1小時內)的嚴重過敏反應,或對先前接種新冠疫苗的過敏反應未能自行痊癒或對口服抗過敏藥物無效,請諮詢醫生。
保障基金是為了在2023年12月23日或以前在政府新冠疫苗接種計劃下接種的新冠疫苗後出現未能預見的嚴重異常事件(包括死亡和嚴重傷害),並能提供有關證明的合資格人士提供即時的財政援助。詳情請按此。
所有接種後的嚴重異常事件應由醫護人員,經衞生署的藥物安全監察系統向衞生署呈報。一旦收到有關的報告或資料,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會就個案與所接種疫苗的潛在因果關係進行評估。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情況下,將可獲發一筆過的款項,金額以保障基金就該事件所定的數目為準:
不同年齡人士死亡和傷害的最高保障額是參照《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下的賠償額而釐定的。
與嚴重異常事件相關的死亡的保障額:
死者年齡 |
保障額 |
40歲以下 |
2,500,000元 |
40歲或以上 |
2,000,000元 |
與嚴重異常事件相關的傷害的保障額:
傷者年齡 |
最高保障額 |
40歲以下 |
3,000,000元 |
40歲或以上 |
2,500,000元 |
申索時限為接種最後一劑疫苗起計的兩年內。
即使某人士從保障基金獲得保障金,該人士就其損害或損失向疫苗製造商作出法律追索的權利不受影響。申索人仍可循民事訴訟對須對其身體傷害負責的人士提出索償,惟不得獲雙重保障。換句話說,如申索人獲得法院裁決賠償額,其先前從保障基金獲得的保障金會從該筆賠償額中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