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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至二零零零年主要死因的年龄标准化死亡率

一九八一年至二零零零年主要死因的年龄标准化死亡率

(按每十万名标准人口计算的死亡数目 # )


由二零零一年起,疾病及死因分类乃根据《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第十次修订本。死因排次的疾病组别亦根据ICD第十次修订本作出 重组,并加入新的疾病组别。二零零一年起的数字未必可与以往年份以ICD第九次修订本编制的数字作比较。因此,二零零一年起的数字被列于另一表内。


由于很多疾病的死亡率会随年龄而有所上升,直接比较不同时期的粗死亡率会被人口年龄组合的改变所误导。因此,下表列载主要死因的年龄标准化死亡率,撇除年龄组合变化带来的影响,以方便比较死亡率在近年的变化。

主要死因的年龄标准化死亡率(根据ICD第九次修订本):1981、1991、1998、1999、2000
死因排序是根据二零零零年的死亡数字。


 
死因 1981 1991 1998* 1999* 2000*
1. 恶性肿瘤(ICD9:140-208) 147.9 149.8 138.6 137.9 136.5
2. 心脏病,包括高血压性心脏病(ICD9:390-429) 93.8 84.4 64.1 64.0 64.8
3. 脑血管病(ICD9:430-438) 79.9 52.7 41.7 42.6 41.4
4. 各种肺炎(ICD9:480-486) 56.6 33.1 47.0 36.8 35.3
5. 损伤和中毒(ICD9:800-999) 39.8 30.2 26.2 27.2 24.8
6. 肾炎, 肾变病综合症和肾变病 (ICD9:580-589) 20.0 18.5 13.5 14.3 13.6
7. 糖尿病 (ICD9:250) 6.3 4.6 6.6 8.8 9.7
8. 慢性肝病和肝硬变 (ICD9:571) 7.8 6.4 5.5 5.2 6.0
9. 败血症 (ICD9:038) 5.2 9.1 6.4 5.1 4.7
10. 主动脉动脉瘤 (ICD9:441) 2.4 3.5 4.5 4.0 3.9
其他原因 135.9 107.4 67.8 71.9 67.9
综合所有原因 595.8 499.7 421.9 417.7 408.7

注 :
* 表内自一九九八年起的统计数字,是根据以「居住人口」方法取代「广义时点」方法所得出的人口估计数字编制。
表内的死亡数字是根据「已登记」死亡人数编制。
括号内显示了该类疾病分类的编码。
由于进位关系,个别项目数字加起来可能与总数不同。
# 根据GPE Discussion Paper Series: No.31, EIP/GPE/EBD,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1刊载的新标准世界人口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