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體
小兒麻痺症是由脊髓灰質炎病毒所引致。在三種脊髓灰質炎野株病毒(1 型、2 型和 3 型)中,最後一宗 2 型脊髓灰質炎野株病毒個案於 1999 年出現,而自 2012 年 11 月尼日利亞報告最後一宗個案以來,再沒有發現 3 型脊髓灰質炎野株病毒的個案。然而,1 型脊髓灰質炎野株病毒個案仍然在全球少數國家發生。
病徵
此病主要影響幼童。患者可能會出現發燒、頭痛、嘔吐、腹部不適、肌肉疼痛、頸背僵硬及麻痺等症狀。大部分患者都可以痊癒;但嚴重者可導致永久傷殘甚至死亡。
傳播途徑
此病具有高度傳染性。病毒主要經口糞途徑由人傳人。病毒經口進入人體,最終會侵入中樞神經系統。
潛伏期
潛伏期介乎 4 至 35 天,通常為 7 至 10 天。
治理方法
應將懷疑患上小兒麻痺症的患者送院接受進一步治理及隔離。現時並沒有藥物治療此病。
患者的糞便會帶有病毒,在照顧患者時,必須加倍注意衞生。
預防方法
接種疫苗是預防小兒麻痺症的最有效方法。現時有兩種小兒麻痺疫苗,分別為口服的「小兒麻痺口服劑」及注射的「滅活小兒麻痺疫苗」。由於接種「小兒麻痺口服劑」已知與一種極罕見的併發症「疫苗感染小兒麻痺症」有關,香港兒童免疫接種計劃自 2007 年起採用滅活小兒麻痺疫苗。「小兒麻痺口服劑」已不再在本港使用。
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總幹事於 2014 年 5 月 5 日根據《國際衞生條例(2005)》宣布脊髓灰質炎病毒的國際傳播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並提出了臨時建議以減低脊髓灰質炎病毒的國際傳播。有關世衞的最新臨時建議以及受脊髓灰質炎病毒影響的國家/地區資料可瀏覽以下網頁(只備英文版):https://polioeradication.org。
世衞建議由沒有受小兒麻痺症影響的國家到訪受有脊髓灰質炎病毒活躍傳播地區的旅客,應先確保已根據各自國家的免疫計劃完成小兒麻痺疫苗系列接種。曾接種3次或以上小兒麻痺口服劑或滅活小兒麻痺疫苗的成人旅客,應接種一次性加強劑;而從未接種小兒麻痺疫苗的旅客,應在出發到受小兒麻痺症影響的地區前完成小兒麻痺症免疫基礎接種。
旅客亦應:
受脊髓灰質炎野株病毒或傳播性疫苗衍生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而具國際傳播風險的國家,需確保/鼓勵所有居民或長期逗留(超過4星期)的旅客在離開該國家前的4星期至12個月內接種一劑小兒麻痺疫苗。如旅客需要緊急離境(即4星期內),也應確保在出發前接種一劑小兒麻痺疫苗。受1型脊髓灰質炎野株病毒、1型或3型傳播性疫苗衍生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而具國際傳播風險的國家應確保向這些旅客提供國際疫苗接種或預防措施證書,以記錄其脊髓灰質炎疫苗接種並作為疫苗接種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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