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19年7月11日
背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非常重視抗菌素耐藥問題的威脅,並於2017 年推出了《香港抗菌素耐藥性策略及行動計劃(2017 - 2022)》(《行動計劃》),制定應對策略和行動。
由於當時未有蒐集全港抗生素用量數據的機制,《行動計劃》臚列出監測抗生素用量為其中一項策略行動,而批發供應數據等數據或能間接反映抗生素用量。所以,衞生署於2017 年向持牌藥物批發商進行問卷調查,按照世界衞生組織(世衞)用以監察及研究藥物應用的《解剖學治療學及化學分類系統》,蒐集及分析屬索引代碼J01(非外用抗菌素)的抗生素年度供應批發數據。政府收集由2014 - 2016 年供應予各界別的抗生素批發數據,並已於2018 年4 月於衞生防護中心網頁公布香港首份有關各界別抗生素批發供應量的報告。
自2018 年起,衞生署將向持牌藥物批發商收集抗生素批發數據的項目恆常化爲年度監測工作。衞生署收集2017 年有關數據,並公布第二份抗生素批發供應量報告。2017 年的分析結果將連同2014 -2016 年結果一起公布以供參考。有藥物批發商反映於第一次數據收集工作所呈交的資料出現些微誤差,有關誤差已於第二份報告修正。第二份報告將公布現時最新的數據。
數據蒐集和分析方法
衞生署透過標準問卷,收集全港持牌藥物批發商的抗生素年度供應批發數據。持牌藥物批發商需提交供應予下列八個界別的相關數據,包括衞生署、醫院管理局、私家醫院、私家醫生(與私家醫院的數字並不重疊)、註冊牙醫、註冊獸醫、社區藥房及農夫。
監測所涵蓋的抗生素種類
按世衞有關全球抗菌素用量監測方法文件的指引(版本1.0,有關文件可按此瀏覽),下列的抗生素種類應該被納入監測範圍:
《解剖學治療學及化學分類系統》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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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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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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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外用抗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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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bacterials for Systemic 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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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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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治療腸道感染的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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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biotics for Alimentary 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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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1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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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作治療原蟲感染藥物的硝基咪唑衍生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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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troimidazole Derivates for Protozoal Dise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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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年度監測將涵蓋於上次並無收集的用作治療腸道感染抗生素(A07AA)批發供應量數據。除此以外,按世衞指引,年度監測並不包括外用製劑抗生素。
量化抗生素用量的方法
監測所收集的藥物用量數據將使用「每日定義劑量」(Defined Daily Dose (DDD))作爲單位進行計算。在比較國際間藥物用量時,「每日定義劑量」是常用的計算單位,世衞亦有采納有關單位及計算方法。它的定義為「當藥物用於其主要適應症時,一般成人的每天平均維持劑量」。為考慮人口變化因素,經計算後的藥物用量數值將會轉換為「每1,000 名居民每日所用的每日定義劑量」(DDD per 1,000 inhabitants per day (DID))以進行分析。在比較國際間不同人口的抗生素用量時,「每1,000 名居民每日所用的每日定義劑量」是常用的計算單位。
主要結果
全港供人類使用的抗生素2014 - 2017 年的總批發供應量分别為22.11,22.47,23.58 及21.64 DID。2016 年的總批發供應量較2014 年上升6.7%,而2017 年則較2016 年減少8.2%。
2017 年最高批發供應量的三類抗生素為β-內酰胺類抗菌藥,青霉素類(beta-lactam antibacterials, penicillins) (11.11 DID, 51.4%); 大環內酯類, 林可酰胺類和鏈陽菌素類(macrolides, lincosamides and streptogramins) (2.95 DID, 13.6%) 及其他β-內酰胺類抗菌藥(other beta-lactam antibacterials) (2.32 DID, 10.7%)。此三類抗生素共佔2017 年度本港供人類使用抗生素供應量的75.7%,類似的抗生素批發量公布於2014 - 2016 年度亦有出現。
2017 年間獲供應最多抗生素的三個界別為私家醫生(51.1%), 醫院管理局(23.3%) 及社區藥房(12.7%)。
十四種對本地而言重要的廣譜抗生素只佔2017 年整體批發供應量的1.5%,其中絕大部分(99.4%)均供應予醫院管理局及私家醫院使用。
分析
從結果所得,批發供應量最高的三類抗生素,主要用作治療常見於醫院及社區內發現的細菌感染。這些抗生素亦為常處方作治療懷疑細菌感染的第一線藥物。
廣譜抗生素只佔全港抗生素供應量的小部分(1.5%),而這些抗生素多數供應予醫院管理局及私家醫院使用。這兩界別為全港提供第二及第三層醫療(即專科及住院服務),照料更多身體情況較差和更多耐藥細菌感染的病人。因此,此結果實屬意料之內。
於2014 - 2017 年間,獲供應最多抗生素的三個界別為私家醫生、醫院管理局及社區藥房。私家醫生及醫院管理局分別作爲本港主要的社區及住院醫療服務提供者,有關結果亦為預期之中。而供給予社區藥房的抗生素比率由2016 年的18.4% 下降至2017 年的12.7%。
此外,本港整體抗生素批發供應量於2014 - 2016 年間呈上升趨勢(增加6.7%),有關趨勢於2017年出現轉向(下降8.2%,即減少4.9 百萬DDD)。
有關供應量出現如此轉變,主要是由於供應予社區藥房(減少4.3 百萬DDD)及私家醫生(減少3.0百萬DDD)的抗生素數量均出現下降。適逢衞生署推出了一系列推廣活動提高公衆對抗菌素耐藥性問題的認知,邀請社會各界承諾慎用抗生素,以及推廣《抗生素用藥須知》。與此同時,衞生署亦加強規管非法售賣抗生素的情況。
調查局限
是次調查基於抗生素批發供應數據,並不包括藥物自然損耗、棄置的過期藥物,以及為治療特定病人而進口的未經註冊藥物的數量。批發供應量並不等同藥物配發及使用量,同時亦未包含足以判斷抗生素是否用得其所的資訊。
落實建議
衞生署已經向相關持份者發報有關結果並已進行討論。衞生署會繼續透過不同媒介進行健康教育及推廣工作,以提高公衆對抗菌素耐藥性問題的認知,並透過基層醫療抗生素導向計劃推廣《抗生素用藥須知》。面對非法售賣抗生素的情況,衞生署將會以加強教育及規管雙管齊下作出應對。最後,衞生署將繼續進行相關監測工作,並推行更適切措施以控制抗菌素耐藥問題。
抗生素批發供應數據只能局部反映整體抗生素使用狀況,衞生署將會聯同其他政府部門及機構開展其他監測工作,以便更全面反映香港的抗生素耐藥情況。
建議
給大眾巿民的建議
• 不要未經處方購買抗生素
• 不要要求醫生處方抗生素
• 遵照醫生指示服用抗生素
• 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和按時接種疫苗,對預防抗生素耐藥問題同樣重要
給社區藥房的建議
• 按照法例供應抗生素
• 非法售賣抗生素乃刑事罪行
– 如在没有醫生處方授權下向大眾市民提供處方抗生素
• 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三萬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給醫護人員的建議
抗菌素是珍貴的資源,應好好保存其效能以保障我們能夠對抗感染。為共同應對抗生素耐藥問題,各醫護人員的努力至為重要:
• 繼續遵從指引,並根據臨床情況處方抗生素
• 與病人討論正確處方抗生素的重要和抗生素耐藥問題帶來的危害
• 實行良好的感染預防和控制措施
• 教導病人如何預防和避免傳播傳染病
– 例如:接種疫苗、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和手部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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