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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要服用一款含無標示西藥成分的產品

市民不要服用一款含無標示西藥成分的產品
2009年11月12日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呼籲市民不要購買及服食「德國漢堡療濕痛膠囊」,該產品被發現含有無標示西藥成分,可能會引起副作用。

衞生署調查一宗涉及一名七十九歲女子服用聲稱由HAMBURG W. GERMANY 的K ENNEN A.G. 製造的「德國漢堡療濕痛膠囊」的個案,該產品在香港並沒有註冊。

該名女子在服用「德國漢堡療濕痛膠囊」後出現圓臉、肌肉乏力、下肢腫脹和皮膚變薄。

調查顯示,該名女子聲稱在觀塘一間藥店購買此藥用作治療關節痛。她於十一月一日往聯合醫院求醫,於十一月七日出院,情況穩定。 

衞生署今日在約一百五十間藥店進行試買行動,迄今並沒有發現該產品。

化驗結果顯示,產品樣本含西藥成分包括潑尼松龍(prednisolone)及甲芬那酸 (mefenamic acid)。

「潑尼松龍」屬類固醇,長期服用可引致圓臉,高血壓、高血糖及胃潰瘍。

「甲芬那酸」是非類固醇消炎藥,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惡心、胃痛及出血。 

在本港,如產品含有西藥成分,必須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註冊才可出售。管有或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應在停止服用該產品前尋求醫療人員的專業意見,以避免突然停止服食該產品後出現的不良反應。

市民應將該產品銷毀,或可於辦公時間內,將產品交給衞生署位於九龍南昌街三百八十二號公共衞生檢測中心三樓的藥劑事務部辦事處。



2009年11月12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