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0
在回应新闻界查询有关曼秀雷敦(亚洲太平洋)有限公司在零售层面回收曼秀雷敦镇痛贴,卫生署发言人今日(四月二十日)表示,该产品仍未在卫生署注册。
发言人表示,该公司于2005年就该产品向卫生署申请药物注册。有关产品在台湾生产。在审批注册过程中,卫生署发现其安全及品质符合注册要求。
然而,就产品的药用效能,还未能向卫生署提供足够资料。
发言人表示,由于发现该产品未获批准注册前已在本地市场出售,卫生署于本月初指令该公司从市面回收产品。
虽然有关产品并不涉及安全问题,市民亦应停止使用,如有需要,可向医生或药剂师查询使用另一替代药物。
发言人表示,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完
2009年4月20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