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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繼續調查銷售含未標示西藥成分的減肥產品個案

衞生署繼續調查銷售含未標示西藥成分的減肥產品個案
2010-03-19
衞生署繼續調查一種名為「康婷醫之纖」的減肥產品,該產品含有未標示西藥成分,可能會引起嚴重副作用。

衞生署接獲報告,指一名三十五歲女子出現精神異常病徵,資料顯示她曾服用有關減肥產品。化驗結果顯示,從病人獲得的產品含有「西布曲明」。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西布曲明的產品必須向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並須有醫生處方及在藥劑師監督下才可售賣。管有作銷售用途及銷售未經註冊藥劑產品可被罰款十萬元及入獄兩年。

衞生署人員到尖沙咀一間中醫診所和位於灣仔的有關批發公司「康和堂藥業有限公司」調查,儘管衞生署於二零零八年五月指令該公司從市面回收產品,初步結果顯示,該公司曾於二零零九年七月售賣該未經註冊的產品。有關產品的來源有待確定。

衞生署繼續調查今次個案。

衞生署發言人補充說,該公司曾於二零零四年因管有作銷售用途及銷售未經註冊藥劑產品及二零零九年因管有第一部毒藥而被定罪。



2009年3月19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