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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至二零零零年主要死因的年齡標準化死亡率

一九八一年至二零零零年主要死因的年齡標準化死亡率

(按每十萬名標準人口計算的死亡數目 # )


由二零零一年起,疾病及死因分類乃根據《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計分類》(ICD)第十次修訂本。死因排次的疾病組別亦根據ICD第十次修訂本作出 重組,並加入新的疾病組別。二零零一年起的數字未必可與以往年份以ICD第九次修訂本編製的數字作比較。因此,二零零一年起的數字被列於另一表內。


由於很多疾病的死亡率會隨年齡而有所上升,直接比較不同時期的粗死亡率會被人口年齡組合的改變所誤導。因此,下表列載主要死因的年齡標準化死亡率,撇除年齡組合變化帶來的影響,以方便比較死亡率在近年的變化。

主要死因的年齡標準化死亡率(根據ICD第九次修訂本):1981、1991、1998、1999、2000
死因排序是根據二零零零年的死亡數字。


 
死因 1981 1991 1998* 1999* 2000*
1. 惡性腫瘤(ICD9:140-208) 147.9 149.8 138.6 137.9 136.5
2. 心臟病,包括高血壓性心臟病(ICD9:390-429) 93.8 84.4 64.1 64.0 64.8
3. 腦血管病(ICD9:430-438) 79.9 52.7 41.7 42.6 41.4
4. 各種肺炎(ICD9:480-486) 56.6 33.1 47.0 36.8 35.3
5. 損傷和中毒(ICD9:800-999) 39.8 30.2 26.2 27.2 24.8
6. 腎炎, 腎變病綜合症和腎變病 (ICD9:580-589) 20.0 18.5 13.5 14.3 13.6
7. 糖尿病 (ICD9:250) 6.3 4.6 6.6 8.8 9.7
8. 慢性肝病和肝硬變 (ICD9:571) 7.8 6.4 5.5 5.2 6.0
9. 敗血症 (ICD9:038) 5.2 9.1 6.4 5.1 4.7
10. 主動脈動脈瘤 (ICD9:441) 2.4 3.5 4.5 4.0 3.9
其他原因 135.9 107.4 67.8 71.9 67.9
綜合所有原因 595.8 499.7 421.9 417.7 408.7

註 :
* 表內自一九九八年起的統計數字,是根據以「居住人口」方法取代「廣義時點」方法所得出的人口估計數字編製。
表內的死亡數字是根據「已登記」死亡人數編製。
括號內顯示了該類疾病分類的編碼。
由於進位關係,個別項目數字加起來可能與總數不同。
# 根據GPE Discussion Paper Series: No.31, EIP/GPE/EBD,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1刊載的新標準世界人口而編製。